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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5. 義士刺字以示明志


►基本歷史:

1951年7月,開城和談的消息傳入營內。反共戰俘決定宣誓反共立場,公開要求去台灣。7月下旬,72聯隊開始刺字運動;第一次血書時,就有人宣布刺字,當時共有五人,先刺「反共抗俄、肅清共匪」八字。第二次刺字的有一百七十九人,內有小隊長以上人員。第三次刺字是班長以上人員刺字。第四次是同盟會團員,經過連環保*後,方核准刺字。第五次是普遍刺字,願者即可刺,無需經過核准手續。

1951年7月在距離72聯隊三華里之外,86聯隊成立了,同樣經過內部鬥爭分清親共與反共華俘,將親共華俘趕出營外。在成立「反共青年同盟會」後,開始刺字。會章規定,凡申請入會並經批准之會員,在臂膀上均應刺有「反共抗俄」。10月12日起,86聯隊開始刺字運動。最初刺在兩臂、雙手,慢慢擴及前後背,再擴及肚、腿、臀。

1952年7月27日「停戰協定」簽字後,86聯隊義士為表志願與決心,舉行挑戰式的刺字競賽運動,看誰刺字刺得多。這一次刺字,最多的是一百三十六字「頭可斷,血可流,反共意志不可餒⋯⋯」及一百一十八字「殺朱拔毛打回鄉,趕走俄寇野心狼⋯⋯」,也有人在額上刺「殺朱拔毛」「反共抗俄」與青天白日徽。

1952年4月遷移至濟州島後,由「凡反共的非刺字不可,凡刺字的必須內心反共」此抽象原則,訂出具體辦法:所有為刺字者,須經法定手續先填寫申請書,取得以刺字兩人以上保證,經調查審議合格,方得刺字。大概凡到濟州島後才刺字者,都經過此手續。藉此清查陣營內有無親共間諜,以求一致、求真實。

刺字確實是一種肉刑,需要堅決意志。在戰俘營內刺字,文字首先以毛筆寫在肉上,然後以三根針併在一塊,把寫有筆道的肉刺出血,成了混色,待晾乾,約一夜時間,原字便留於肉上,永不脫落。據經驗者說,冬天好刺,夏天不好刺;夏天容易潰爛,需塗碘酒於患處。據說也有聯軍受感動也在臂上刺字,而有共軍刺字後回國,通通被殺。

*連環保:始於1951年7月,由72聯隊推動,主要意義在務使每人都有監督規勸的義務與權利,每人只能保證一人,即甲保乙,乙保丙,丙保丁,以此類推,如連環般相互牽連。被保人如對反共抗俄有不利行為及違背團體者,一律死刑。亦有悔過書,提供因政治頭腦不清的犯錯機會,而內容多著重在若再犯的懲罰方法,如亂棒打死、願受極刑等。

►材質:相片

►田野小故事:

郭伯伯:我們那時候刺青是先用毛筆寫字在手上,接著兩三根針綁在一起,開始刺毛筆寫的字,趁著血未乾時,加入墨汁一起刺,這樣字的顏色就不會掉了。

回想起自己刺字的那晚,金伯伯仍歷歷在目。「那時候不扎不能來,還是偷偷摸摸扎的。那時候人多,想去的地方不一樣,所以想到台灣去也不能講,我還小,才17歲,半夜睡覺被叫醒,偷偷地刺了反共抗日。可憐阿,可憐阿,吃苦吃得多了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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